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汉寿县2019年度民办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凡在汉寿县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培训服务机构,均须参加本次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9年6月30日前经汉寿县教育局批准设立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培训机构(含文化教育类、艺术培训类、职业技能类等面向中小学生及社会人员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机构)。
二、年检时间安排
三、年检主要内容
(一)办学条件:包括场地面积、教学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硬件达标情况。
(二)依法治校: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收费备案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批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招生办学。
(三)财务管理: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收费是否公示并开具正规票据,预收学费是否规范管理,办学结余是否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四)教育教学:师资队伍资质、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执行、招生宣传是否真实合规,是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
(五)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有无安全事故瞒报漏报情况。
(六)党的建设: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机构是否按规定建立党组织,党组织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七)年度办学成效及特色亮点。
四、报送材料清单
以上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五、年检结论及运用
年检结论将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汉寿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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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0 16:16:53